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同意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到期了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二、合同到期还可以不续签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可以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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