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根据劳动法第23条规定,双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关系消失,无需经济补偿。然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分析 不支付。因为根据《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劳动关系也随之消灭,双方均不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义务,当然也就无需作任何支付。并且,《劳动法》第28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也没有包括第23条的情形。 相关知识: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通常适用于劳动合同提前解除、解雇或经济性裁员等特定情况。然而,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具体约定来确定。因此,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解释。如果您有具体的情况需要咨询,请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23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在期满或者满足终止条件时即行终止,双方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因此无需支付。此外,《劳动法》第28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也不适用于此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否则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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