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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释义
    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有例外。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企业破产或重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转产或调整经营方式、劳动合同期满等。其他情形可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确定。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同意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的;
    6、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9、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2、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企业破产、重整或经营困难等。此外,还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根据具体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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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