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怎么申请 |
释义 | 再审的申请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再审申请的受理,为了增强再审申请的对抗性,依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3、再审申请的审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法院做出决定。 申请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需要再审申请书; 2、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3、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4、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5、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6、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7、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8、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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