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车肇事逃逸扣12分,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一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逃逸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等8种情况将 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