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后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接到检察院的起诉书,案子就已启动公诉程序,材料就移交法院了。所以,收到公诉书就说明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活动,首先就使被告人处于受追诉的诉讼地位,从而引起被告人必须接受国家审判的义务。被告人不得逃避这种义务。特别是没有采取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被告人,从接到经人民法院送达的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之日起,就有准备随时出庭接受审判的义务,不得擅自离开其常住地而逃避接受审判。此外,检察院在收到审查起诉的案件后会先审查证据,先要确定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以及证据有没有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之后会根据案件来判断证据与其有没有联系,以及是否有不合理的存在,这些都是检察院在审查证据时必须要做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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