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在具体的招标过程中,包含的程序有: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 2、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 4、招标公司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俗称挂网); 5、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6、编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组织资格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邀请书; 8、发售招标文件; 9、现场勘测、提出招标答疑; 10、编制工程标底; 11、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12、开标; 13、评标; 14、定标。 一、什么是投标 投标是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法吸引承包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建设工程任务的行为。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包括为购买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注意事项、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提交投标担保金的注意事项、资格审查环节的注意事项、开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退还投标担保金(不出借资质承诺金)的流程、后施工时注意事项等。需要注意的是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企业要积累资料,了解市场行情,制定企业定额,不必采取片面压价的方法取得中标。投标报价过低不会中标,甚至会低于最低限价成为废标。 二、评标和定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