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二)综合评标法是指通过分析比较找出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由于综合评估施工项目的每一投标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它们的计量单位各不相同,不能直接用简单的代数求和的方法进行评估比较,需要将多种影响因素统一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