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户口迁移需要在居住地办理登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成都户口迁移需要在居住地办理登记吗? 按照《成都市公安办证中心服务指南》要求,申请办理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时,省内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因网友为省外户籍人员,所以不需要进行居住登记。 二、大成都户口迁移手续 大成都范围包括哪些地区: 大成都指成都所辖9区6县4市(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含高新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金堂县、蒲江县、大邑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 大成都范围内迁户口,通常被视为同城迁移户口。是指将户口从成都市某一地址迁到另外一个地址。但两地都是在大成都范围内。大成都范围内户口迁入不受落户地房产面积大小限制,可以随时办理。 大成都户口迁移手续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入户申请表》; 2、迁出地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迁入地住房证明或户口薄(原件); 5、迁入地址不明确的由派出所出具住房所在地《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6、因结婚、投靠亲属迁移户口的需出具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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