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各地标准不一,一般每头补助50元。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要强化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给予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同时,全国粮改饲试点范围已扩大到17个省区500多个县。国家财政给予每个试点县每年平均补助资金1000万元,实施周期是3年。 法律客观: 《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 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对于2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