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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
释义
    通过协议或诉讼程序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需当事人同意且对财产生活问题已处理妥当,可办理公证或登记程序。诉讼程序适用于一方要求解除而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在财产和生活方面有争议。人民法院应保护儿童和老人权益,根据情况处理: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需证明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可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可准予解除;发现隐瞒的生理缺陷可解除。
    法律分析
    通过哪些途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一)通过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
    这种情况需满足的条件是: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当事人自接到公证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如果不符合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不予办证,对有关纠纷,可建议当事人依诉讼程序提出请求。
    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也要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二)通过诉讼程序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方面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1、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2、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4、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结语
    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需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同意且财产生活问题已处理妥当。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或户籍部门会严格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解除。若一方要求解除而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在财产和生活问题上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人民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将依法判决。法院处理时应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同情况妥善解决,例如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意见、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等。对于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关系恶化等情况,一般可准予解除。但若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缺陷或病症,可准予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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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