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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险房屋拆除建筑物是否有补偿
释义
    危险房屋拆除有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计算方式。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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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