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买卖过户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房地产买卖过户流程如下:1。订立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双方通过联系协商,就所交易房地产的位置、产权状况和成交价格达成共识后,买卖双方将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地产交易双方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应检查相关证件,审查产权,并到现场进行必要的调查,评估人员应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评估。 三、立契过户,纳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照审批权限申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经办人应当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相关税费。 四、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受人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换取新的房地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