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宜春市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与府中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人民公园) 二、宜春市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负责人任职文件 合伙协议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三、宜春市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