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1、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一、宿州二手房购买需要哪些手续 二手房的过户流程如下: 1、信息核对 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2、签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2)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3)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 (4)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 (5)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6)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7)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8)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9)违约责任;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的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产权登记变更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交易需要以下材料: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等。 房屋被认定为二手房的以下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买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总的来说,二手房的过户需要双方一起到房地产中心进行办理,买方交的材料有身份证件和房屋买卖合同,卖方需要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场办理。 二、安置房能公证吗? 安置房是可以公证的。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公证了安置房,可以防反悔或加价且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明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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