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闻媒体未经过我的同意将我曝光在新闻上,我可以维权吗 |
释义 |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能支付赔偿金。侵害情形包括克扣或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解雇未给予经济补偿。拖欠工资需支付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如有实际损害还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可以不用新闻曝光的。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拓展延伸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权:应对未经同意的新闻曝光 当个人的隐私权遭到未经同意的新闻曝光时,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涉事媒体进行沟通,要求删除或修正相关报道,解释情况并强调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如果媒体未能配合,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途径和法律程序。同时,收集证据,如截屏、录音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律师或法庭。此外,与其他受到类似侵犯的个人或组织联系,共同寻求支持和合作。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行为或言辞,以确保自身维权行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结语 在劳动纠纷中,雇主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不可接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以及未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等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追加赔偿金。因此,雇主应当明确自己的法定义务,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面对侵害时,劳动者可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与媒体沟通、法律援助、收集证据并与其他受侵害者联合行动。保持冷静理性,注重法律程序,将有助于有效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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