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露天焚烧或在城镇公共场所露天烧烤的会受处置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露天焚烧秸杆、树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市或者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在城镇地区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食品的,由城管监察组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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