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立案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的流程如下: 1、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派人了解情况; 3、对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 4、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评估费用; 5、保险公司审核索赔单据; 6、审批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 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二、值班民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接到122指令,值班民警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二)、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四)、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五)、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六)、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七)、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八)、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九)、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十)、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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