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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中生抢夺初中生的财物会不会加重处罚?
释义
    高中生抢夺初中生的财物,被依法认定为抢夺罪的,以下情形为从重处罚情节: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而初中生的年龄在十二到十五周岁,所以如果是抢了不满十四周岁的初中生,那么这将作为从重处罚的考虑情节。
    在实际中,高中生抢夺初中生的财物时,因为一般初中生携带的财物不多,所以法院判决时,发现涉及的财物数额不多的,也很难考虑从重处罚。不过,如果犯罪的高中生犯罪情节较重的,那就不一样了。
    一、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
    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否属于被害人合法所有或者持有,在所不问。其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财物必须具有能被抢走,能被移动的特点,故仅限于动产。
    2、客观方面
    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
    抢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
    抢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诸如:为临时急用而抢夺他人财物,用后归还的;误认他人之物为己物,或者有权取得之物,为排除已被他人占有的障碍而公然索取的;债权人声称为抵债,扣押而公然夺取债务人财物的,等等,因都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以抢夺罪定罪,只能作民事纠纷处理。
    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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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0: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