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人的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承揽人的权利有: 1.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者补齐以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4.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催告定作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揽人对定作人因不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一、民法典中承揽合同权利义务可否转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地规定,承揽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转让,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二、民法典规定受让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的损失。如果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人也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这种情况不必赔偿承揽人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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