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解除合同的时候,无论是哪种原因都得通知对方,可是,在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应该说不存在解除合同这种说法,比如已经按借贷合同的约定偿还了所有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以后,借贷合同自然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说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了自身的义务,那么就意味着合同已经完全的履行完毕,因此合同就会自然而然的终止,正是因为这样,并不会涉及到合同的解除问题。 一、技术合同解除会退款吗 技术合同解除不一定会退款,若有双方约定了需要退款,那么就需要退款。或者法定导致合同不能实现,也有可能需要退款。法定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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