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调整后如何? |
释义 | 六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不同类型土地的补偿金额,如菜田每亩补偿15万元,旱田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每亩补偿9.9万元,林地及其他每亩补偿13.8万元,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每亩补偿13.6万元,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每亩补偿2.1万元。补偿金额根据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和重置价三种法定依据确定。若认为补偿不合理,可向法院投诉。 法律分析 六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六安市农村房屋拆迁维权 根据相关行政法的规定,你可以运用其来质疑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自己的,行政强拆是有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表述,一旦政府有对不动产作出决定,而百姓不同意可以到不动产(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去状告该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如果作出决定的机关是级别很高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等这类,你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状告 因此大家现在应该已经知道了六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了吧,根据相关的规定补偿主要有农田、空闲的土地、矿产用地以及林业用地而且都是有不同的补偿规定的,另外有市场估价和交易均价以及重置价三个方式的,至于认为补偿不合理的完全可以向有关的法院投诉的。 结语 六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土地的补偿金额,并且提供了三种法定评估依据。根据相关规定,您可以运用行政法规定的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质疑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如果对补偿不满意,您可以向相关法院投诉。请记住,六安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不同类型土地有不同的补偿规定,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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