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偷渡回国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偷渡是指自然人在越过国界线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或者不经过边防检查,或者未经出境许可、未经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行为。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及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对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继续盘问: (一)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 (二)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 (三)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 (四)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 当场盘问和继续盘问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需要传唤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