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工作了就不发土地补偿款了吗? |
释义 |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退伍兵,当兵两年来家被安排在一企业上班。上班前享受村子里发放的土地补偿款,从去年不发我的了,理由是我有了工作了!我想问这个理由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可以用那些法律规定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补充: 在06年以前进行了两次补偿了,都有我的补偿款。就是去年开始没有发我的了。我就是搞不明白了!我就是想问位律师朋友,就我这个情况是不是应该有补偿的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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