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暂住证已经改为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另外的城市居住,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手续如下:1、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所在城市租住房屋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持以上证件材料到你租住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暂住手续,大概一周左右就能领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