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网上办理流程: 1、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在网页的左上角点“个人居住信息申报”,进入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带红星号的为必填项,最后确认并提交个人信息即可。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现场申报: 1、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规定的近期免冠照片,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进行登记; 2、派出所民警或协勤人员根据申办人提供本人信息,填报《居住人口登记表》并录入计算机; 3、市公安局将根据上传的信息数据内容统一转换到指定的证件制作厂家来完成居住证的制作。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