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调解员是否需要回避 |
释义 | 《人民调解法》未对调解员的回避等问题进行规定,但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调解主持人提出回避要求时,人民调解委员会应予以调换。因此,人民调解员的回避问题在特定情况下是被允许的。 法律分析 1、《人民调解法》对调解员的回避等问题没有规定。 2、人民调解一般具有地域性特点,人民调解员通常是社区成员、村集体成员、企业的员工等,从实际情况看,某些民间纠纷,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让那些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更能为当事人接受,也更能迅速解决纠纷,因此,没有规定人民调解员的回避。但是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可以调换应当回避的人民调解主持人。 3、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根据需要可以指定若干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当事人对调解主持人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予以调换。 拓展延伸 人民调解员回避制度的现状及改进措施 人民调解员回避制度是维护司法公正和调解公正的重要机制。目前,该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回避标准不明确,容易导致主观判断和误解。其次,回避程序繁琐,影响了调解工作的高效进行。此外,回避决定的执行力度不够,可能存在一些调解员不遵守回避决定的情况。为了改进这一制度,可以加强对回避标准的明确解释,确保公正和一致的应用。同时,简化回避程序,提高调解效率。此外,应加强对回避决定的监督和执行,确保调解员遵守回避决定。通过这些改进措施,可以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回避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更好地维护司法和调解的公正性。 结语 人民调解员回避制度在维护司法公正和调解公正中起着重要作用。尽管《人民调解法》对调解员的回避问题未做规定,但《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明确了对调解主持人的回避要求。然而,目前回避制度存在标准不明确、程序繁琐和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改进这一制度,应明确回避标准,简化程序,加强监督和执行,以提升回避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更好地维护司法和调解的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一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