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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送达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经采取其他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才可以采用什么
释义
    

法律主观:
    


    行政执法人员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其他。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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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