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如下:1.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6.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8.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风险提示: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适用条件: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 15 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 15 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法律依据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