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这个是大的产权证,你和业主们共同的,相当于你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买过房的业主在没有分割登记前,都在你的大证涵盖范围之内。一般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才属于业主;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开发商出售完成后,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等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