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项目 |
释义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未缴纳保险,所以用人单位应该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对员工进行赔偿以下项目: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工伤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工伤赔偿纠纷可以参照下列办法处理: 1、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用这个办法时,劳动者的态度可以温和一点,平心静气地与对方交谈,不可暴力解决。协商相较于其他方法,程序比较灵活,所用时间也比较短,而且还能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当双发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调解的方式索要工伤赔偿。用这个方法时,双方当事人均要同意将纠纷提交一个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这个方式也比较便捷。 3、当上述两种方法均不能达到解决工伤赔偿纠纷的目的时,可以进行诉讼,诉讼虽然程序比较麻烦,历时也比较长,但其具有强制执行力。用这个方法讨薪,临时工可以以法律为依据,据理力争。 二、工伤赔偿时效如何起算 工伤认定时限为一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工伤赔偿按照不同的赔偿项目分别计算,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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