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邀请书(1式2份)。邀请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情况。 (2)递交一封能够反映中国亲属探亲意愿的书信。 (3)提供在中国和韩国居留亲属的详细情况。 (4)提供关于亲属离散和如何恢复联系的详细材料。 (5)认定血缘关系的户籍复印件,1式2份。 (6)提供申请人的照片。 一、因公务签证的相关情况 中国人赴韩国商谈经贸业务等,需持韩国有关方面的邀请信、公证书和有关当局的批准书(均要原件),填两张申请表,附3张照片,到韩国驻华大使馆办理签证手续。一般需要一周时间。韩国有关方面在发出邀请之前,应先获得其政府有关机关的批准,否则即使有邀请信也得不到签证。 中国政府人员去韩国执行公务(持公务护照)时,须提供邀请书、在职证明;中国人在接到与业务有关的韩政府有关部属的长官或地方政府的长官邀请时,须提供邀请信、在职证明;去韩国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比赛者,须提供邀请书、国际会议及国际比赛概要;去韩国政府机构(包括其下属团体)专门大学以上教育机构或学术研究机构参加学术交流者,须提供邀请书和在职证明。 组团赴韩国商务活动,应该把出国人员名单、职务、出生年月、履历、考察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书面通知韩方接待单位,有关函电应以韩文或英文拟写。并注意及时抄报我国驻韩大使馆,以便协助联系和落实有关接待计划。凡有条件者,派遣单位最好发函与韩方接待单位负责人直接洽商,明确费用负担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