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4岁一般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法上是指14周岁以上、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 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因此,对于14岁的孩子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