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再婚生育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 |
释义 | 再婚女方生育子女可随夫入户,需根据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政策办理。申请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非农业人口还需提供失业证。特殊情况如重病或重残,需提供相应医院或残联的证明。被批准的需领取准迁证后办理迁出手续,再凭准迁证及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未婚子女可随父母迁移,但需提供未婚证明。 法律分析 一、再婚女方生育子女怎么样迁户口 女方二婚带孩子是否可以一起将户口迁移男方户籍所在地,需要依照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办理,各地的户籍管理政策是不一样的。 可以申请办理婚后夫妻投靠落户申请。前提是两人是合法夫妻,需要有结婚证。 二、具体规定 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结语 根据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再婚女方带孩子是否可以一起迁户口,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办理婚后夫妻投靠落户申请。具体规定包括提供入户申请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并可能需要提供计生证明、失业证、诊断结果证明、残疾证、特困证明等。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后,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凭准迁证及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未婚子女如已到法定结婚年龄,需提供未婚证明。具体办理程序请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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