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的开具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无需换证。但需配合生效证明。如法院未主动提供,当事人需申请开具生效证明,避免延误。离婚条件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一方失踪或法院不准离婚后再分居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 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离婚判决书原件、身份证明等。其次,前往当地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大厅,填写《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接着,法院工作人员会核对申请人的材料,并进行审查。一旦材料符合要求,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关费用。然后,法院会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发放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最后,申请人可以前往法院领取生效证明,或者选择邮寄方式接收。整个流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长视地区和法院工作效率而定。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以确保顺利获得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 结语 根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当事人无需办理民政局的离婚证书,因为法院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相同。然而,离婚判决书需要与生效证明一起使用。如果法院未主动提供生效证明,当事人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以避免未来办理相关事务时的不必要延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此外,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的申请流程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包括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申请人需耐心等待法院审核并领取生效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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