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离婚不能成为 提取公积金 的理由。实践中,在处理公积金 夫妻财产分割 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折价补偿法有几点: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各自公积金账户所剩余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金额高的一方给予金额较低的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分得的公积金额度相当。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