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可单方撤销吗 |
释义 | 委托合同可以单方撤销。只要满足以下合同可撤销的条件,合同单方或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对合同进行撤销: 1、合同存在我国现行《民法典》中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2、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内行使; 3、当事人属于有撤销权的适格主体。 一、合同可解除的五种情形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包括:1、受欺诈签订合同;2、受胁迫签订合同;3、基于重大误解签订合同;4、显失公平的情形;5、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存在以上情形的,享有撤销权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此外,享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 二、误解违约责任合同哪些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 重大误解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超过可撤销合同时效怎么处理? 超过可撤销合同时效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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