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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了房子户籍一定要迁出吗
释义
    买了房子户籍不一定要迁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要迁出。
    户籍迁出时需要的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
    4、迁入地合法固定的住所证明(不限面积)(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的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
    6、入户的人员1寸证件照片1张(16周岁的以上人员提供)。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自己买了房子可以立户吗
    自己买了房子可以单独办理户口本。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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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6: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