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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
释义
    法律分析:公共房屋的所有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共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公共房屋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一居民或其他亲属继续租赁,享有租赁权。公共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承租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民的,由共同居民协商确定的候选人继续租赁;
    二、其在本市无常住户口的共同居民,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确定的,继续租赁;
    三、不能按照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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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