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对房屋质量存在疑虑,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若问题无法解决,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可以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投诉时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等各类建筑工程。在处理过程中,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若问题无法解决,还可以选择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如果对房屋质量存在疑虑,您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进行认定,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在处理过程中,您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若问题无法解决,您还可以选择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房屋投诉找哪个部门 1.找开发商协商 2.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二、房屋质量有问题如何维权 一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建设部出台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房产所有人或相关消费者在房屋的施工过程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可以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等各类建筑工程。二是调解协商。基层房地产主管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调解的第三人,应当在争议双方自愿同意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拓展延伸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有什么解决方式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式: (一)找开发商协商。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语 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若问题无法解决,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过程中,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若问题无法解决,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