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购房若只写一方名字并有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证据,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全款购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共同购房则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后购房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后购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一方的名字,并且另一方有个人用婚前财产出资购买的证据,能证明房产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但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购买,写了双方名字的,则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只要没有特殊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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