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铜陵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铜陵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铜陵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个人登录网厅;点击业务办理,选择提取类型,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二)现场办理: 1、个人填表。职工现场填写《铜陵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提出申请。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窗口提出申请,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窗口受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窗口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必要时留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中心审批。中心提取审批窗口现场对照提取条件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中心支付。准予提取的,职工携带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到中心提取支付窗口现场办理支付手续。 三、铜陵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或安置房不动产权证; 4、购房发票(收据); 5、购房结算通知; 6、银行卡(存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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