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体合同中的内容如下: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补充保险和福利;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职业技能培训; 8、劳动合同管理; 9、奖惩; 10、裁员; 11、集体合同期限; 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