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后还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劳动者退休后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不能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该退休人员丧失劳动主体地位,不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务关系是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而用工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法律关系。 一、60周岁能认定工伤吗? 已满60周岁的劳动者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则其在工作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是劳动者,而已满60周岁且领取养老金的自然人丧失劳动者的身份,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公司跟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凡是到了退休年龄不去办理 凡到了退休年龄不去办理的问题:凡到了退休年龄不去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是否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应当分两种情形考虑:一、劳动者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或已经领取退休金的。此种情形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自动转化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已经没有义务再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了。二、劳动者不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的。此种情形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推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仍是劳动关系,理论上用人单位仍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但是,实际上,根据现行社保政策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是无法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从而单位也就没有这个义务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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