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条裁判规则 |
释义 | 导读 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核心是损失的认定及赔偿责任的划分。本期我们一起来看看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条裁判规则,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1 婚宴菜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提出十倍索赔是否应予支持 2 AA制项下利用网络平台发起的自助游中各参与人的责任与义务之认定 3 相约游泳致人死亡,邀约者是否承担责任 4 共饮参与人对其他共饮者的责任 5 家政服务中心赔偿责任的认定 6 第三人侵权致劳动者损害,劳动者是否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 7 参与影视作品拍摄的演员与影视作品制作单位之间关系的认定 8 帮工人的安全注意义务 9 家具造成室内环境污染引起的纠纷,应适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相关规定 10 在公共场所放任动物自由行动致人损害,如何认定动物饲养人的责任 11 安全保障义务之合理限度的界定 12 旅游服务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 13 旅游经营者对游客在自费项目中受到的损害是否承担责任 14 酒店经营者的责任 15 建筑物抛掷物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加害人的,由谁赔偿 16 学校违规处罚导致学生伤害的,如何认定学校的责任 17 学校对在校学生是否有监护责任 18 学生在放学路上遭受损害,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19 如何认定学校已尽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 20 交通费的认定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中对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均采取了完全赔偿的方法,即受害人直接损失了多少,侵权人就应当赔偿多少,只是在受害人的损失无法查实证明的情况下,才采取定型化的赔偿方法。对于交通费用的赔偿,亦属于受害人的直接损失,但是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交通费用的赔偿却并没有依照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的处理方法。而是对交通费的赔偿条件较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的赔偿条件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只有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支出的交通费才有可能获得赔偿。对应当赔偿的交通费的认定条件也较为严格,只有就医、转院两项支出交通费才可能获得赔付。受害人还应提供支付交通费的正式凭证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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