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交房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回迁安置房交房流程: 1、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2、回迁户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一、收房需要查看哪些证件,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收房需要查看的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拒绝收房的情形: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二、业主收房注意事项 收房的过程并不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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