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供应商破产对招投标合同的影响主要包括无法履行合同、合同纠纷等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八十六条,当标的物、工程、服务的供应商因破产、解散、合并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当事人之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清算期间,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处理供应商破产对招投标合同的影响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解除合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参与清算以获得优先受偿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