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一、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二、居住时间证明 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 “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或在京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三、居住证明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法律依据】: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