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
释义 | 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的程序: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一、公司未进行破产清算,能要求股东赔偿吗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清算义务人,要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故意或者在重大过失下未能及时清算,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履行清算义务时,按照以下程序清算: 1、有限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可以因股东会决议解散;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公司清算结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而公司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的清算程序是什么样 公司的清算程序具体如下: 1、建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处理应按以下顺序安排: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按第一顺序清偿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公司财产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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