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价格错乱的赔偿措施 |
释义 | 超市打价打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应按消费者要求赔偿受损失,赔偿金额为购买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则为五百元。若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提供,导致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受害人可要求赔偿并获得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分析 超市打价打错了,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拓展延伸 超市价格错乱引发的消费者维权需求 超市价格错乱引发的消费者维权需求是指当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遭遇价格错乱问题,导致其权益受损时,消费者有权利要求超市进行相应赔偿或采取补救措施。消费者可以通过向超市提出书面投诉、要求退款或换货、要求超市公开道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相关监管机构投诉,寻求更进一步的维权支持。维权的目的是为了让超市意识到价格错乱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并采取相应措施改善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当超市价格错乱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时,消费者有权要求超市进行相应赔偿。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书面投诉、要求退款或换货、要求超市公开道歉等。消费者还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咨询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支持。维权的目的是促使超市意识到价格错乱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并采取措施改善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八条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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